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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灯不亮找谁修

1999-02-19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莫江兰 我有话说

家住南城某知名小区的吴女士近日遇见了一件烦心事:只“啪”的一声,一道火光闪过之后,一直被吴女士视为得意之作的客厅“吸顶灯”便再难发出柔柔的灯光,即使换上新灯泡也无济于事。“平时家里电灯线路出了问题都是我爱人修理,这些天我爱人出差了,这可怎么办?总不能让屋里黑着吧?”吴女士如是说。

情急之中,吴女士拨通了小区物业公司电话,希望能得到帮助。接电话的是位女士,她先询问家里是否装修过,电路是否有新变化,得到吴女士肯定的答复后,便果断地予以拒绝:电路改造过的,我们修不了,物业公司只负责原房屋配套设施的修复,即房屋原始状态的各种设施我们负责,只要改动过的,一概不管。至于电灯不亮后该咋办,物业公司的这位女士建议道:找原来的装修公司。之后,吴女士苦苦相求,称自己难以再找到装修公司,并许诺支付相当费用,也没能奏效。

物业公司的答复颇令吴女士疑惑:买房后进行装修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,要装修自然会对原有房屋的布局、线路等予以相应改造,如果仅以改动过为由拒绝修理,物业公司不白白浪费偌大的市场?无奈之下,吴女士又拨通北京供电局报修电话,得到的答复依旧是无法解决:供电局只负责电网建设、维修,对居民的家用电线路则无权管辖,眼下也不可能顾及到家用电的修复。

转了一大圈,吴女士仍不知该找谁修理,房子已住了多年,原装修队早已没了联系。“北京有一千多万人口,近三百万个家庭,以每个家庭每年线路坏一次计,就是300万次,以每次收费10元算,一年就有3000万元的市场赢利,这么大的市场真就没人看得见?”吴女士对此难以理解,“看来只有等我爱人回家后再想办法了”。吴女士无可奈何地说,现在她只好用盏台灯权当充做吸顶灯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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